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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南海伏季休渔期全县渔港渔船安全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佚名 时间:2018-05-26 11:19:27 浏览: 【字体:

合政办〔2018〕53号

 

 

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南海伏季休渔期全县渔港渔船安全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沿海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2018年南海伏季休渔期全县渔港渔船安全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25日

 


2018年南海伏季休渔期全县渔港渔船

安全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伏季休渔期我县渔港渔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南海伏季休渔期间我县渔港渔船的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合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浦县2018年伏季休渔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发〔2018〕16号)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渔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南海伏季休渔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渔业生产经营行为,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扎实、深入开展渔港渔船安全宣传和大检查,进一步强化“船东船主是渔船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提高渔民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自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彻底排查和整治存在的隐患问题,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确保伏季休渔期间渔港渔船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机构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属地管理”的管理原则,由各沿海镇人民政府、县水产畜牧兽医局会同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公安消防大队、公安边防大队、海洋局、合浦海事处、县工商和质监局等单位组成渔港渔船安全大检查工作组,全面深入开展渔港渔船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渔港渔船安全大检查工作组主要任务是对北海内港合浦休渔渔船停泊点以及我县本辖区内的渔港渔船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根据《合浦2018年伏季休渔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为加强伏季休渔期间我县渔港渔船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休渔期合浦县渔港渔船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县分管副县长劳小兰同志为组长,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黄冰心同志、县安监局局长廖作海同志为副组长,合浦县水产、安监、交通、消防、边防、海洋、海事、工商和质监、渔监、渔政等部门及各沿海乡镇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渔港渔船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由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欧阳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休渔期渔港渔船安全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检查时间和对象

(一)检查时间

2018年4月27日至8月17日。

(二)检查对象

北海内港合浦休渔渔船停泊点和县辖区内的渔港渔船、各沿海乡镇渔船传统停泊点及渔船。

四、检查方式和内容

(一)检查方式

采取集中检查和自行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从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公安消防大队、公安边防大队、海洋局、合浦海事处、工商和质监局、合浦渔监站和渔政站等单位及各沿海镇政府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县辖渔港码头、重点渔区、北海内港合浦休渔渔船停泊点、各沿海镇渔船传统停泊点的渔船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解决。

(二)检查内容

1.渔港航道是否保持畅通。

2.渔港沿岸消防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渔港消防设备是否已按规定设置并能正常使用。

3.严格执行和实施“六个严禁”:禁止在渔港码头装卸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禁止在渔港内进行电焊、风割等明火作业;严禁在船上存放液化气瓶及易引发火灾的物品;禁止在船上生火煮食和吸烟;禁止在船上烧香拜神、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油船和电焊船进入渔港区。

4.渔港消防预案是否落实。

5.渔船是否按规定配置消防、救生设备,并摆放规范;是否按规定24小时值班。

6.对渔港渔船安全构成威胁的其他隐患,如使用燃点低或含有易燃材质制成的船用遮阳布等。

五、检查工作分工

(一)集中检查

1.北海内港合浦休渔渔船停泊点检查:由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县安监局、消防大队、边防大队、县交通局、县海洋局、县工商局、海事处、渔监站和渔政站等单位参加检查。

2.沙田渔港、西场官井码头和廉州、党江、西场、沙岗等沿海乡镇传统锚泊地检查:由各沿海镇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县水产、安监、消防、边防、交通、海洋、工商、海事、渔监、渔政等部门派出人员开展专项检查。

(二)日常检查

 根据部门监管、属地管理的原则,渔港渔船安全的日常检查分为属地管理检查和部门监管职能检查。

1.属地管理检查:由各沿海镇政府制定相关检查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对本乡镇所管辖地停泊渔船的检查。

2.常规职能检查:由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制订相关检查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对北海内港合浦休渔渔船停泊点、县辖区内的渔港渔船、各沿海乡镇渔船传统停泊点和渔船的安全进行常规监管检查及对海上渔船开展安全执法和渔业“打非治违”行动。

(三)专项督查检查。在各单位自查自纠、集中大检查及日常检查基础上,由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牵头会同安监、交通、海事、消防、渔监、渔政站等部门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在休渔期间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专项巡查督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重视抓好伏休期渔港渔船安全大检查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有关南海伏季休渔的部署要求,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督导检查,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领导干部一定要亲自带队深入渔港渔船进行督促和检查;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各渔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渔船生产经营者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对所辖或经营的渔船开展全面深入检查,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防范伏休期间渔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从严执检、从严治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做到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开展安全大检查要对受检渔船、单位逐一登记,建立健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工作台帐。对发现的每一项安全隐患要紧抓不放,一抓到底,逐项登记建档,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期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开展安全大检查要与执法工作相结合,从严“打非治违”,特别要强化海上安全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安全违法违规渔船;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渔船,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广播、电视、报纸、板报、横幅等多种形式,对伏休渔港渔船安全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严格值守,强化防范。伏季休渔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应急值班、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及巡查制度,切实加强伏休期间的值班工作,及时掌握渔港渔船安全生产动态。要落实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力有效处置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险情,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及时反馈信息。大检查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及时将渔船大检查行动情况及时报告渔港渔船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民团体,县人大办、政协办,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管委会,区、市驻县单位,县属厂场、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总公司。

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印发